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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 

2018-03-21 15:12   审核人:

各学院:

根据国家汉办《关于组织2018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函》(汉办〔2018〕130号)文件要求,现就我校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岗位要求

我校缅甸福星语言与电脑学苑孔子课堂岗位需求为2名(其中汉语教师1名,音乐舞蹈教师1名)。其他公派教师岗位需求情况请登录http://kzxyshizi.hanban.org查询。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8年8月,任期一般为2学年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1.热爱祖国,理想信念坚定,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,为人师表、爱岗敬业、诚信友善、有团队合作精神,组织纪律性强。

2.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在职教师。

3.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对外汉语、中文、外语、教育、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。年龄一般在55周岁(含)以下,身心健康。

4.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、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。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、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。

5.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(含)以上水平,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,

6.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。

三、推荐程序

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,申请人须于3月28日前登录国家汉办网上报名系统(http://kzxyshizi.hanban.org)进行注册报名,填写完成后,下载打印纸质表格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》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华文教育处(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06室),学校审核后将符合条件候选人名单报送国家汉办。

四、选拔考试

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。考试为面试,主要考查专业知识、教学技能、跨文化能力、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。时间暂定于4月21、22日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五、录取培训

国家汉办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,确定录取人员。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,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六、派出待遇

教师外派期间工资待遇根据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》(财教〔2011〕194号)、《华侨大学派驻国外教职工有关福利待遇补充规定》(华大人〔2017〕24号)文件执行。

华 文 教 育 处

汉语国际教育办公室

2017年3月19日


联系人:崔丽丽

联系电话:0592-6161885传真:0592-6161886

电子邮箱:cuilili_009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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